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户籍不限;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7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http://www.china-zsftz.gov.cn
其中,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是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A座17楼(浙江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后面),咨询电话:0580-8612262。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
6.《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发送上述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304723776@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日17时00分。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工作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8612262,监督电话:0580-8612203。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