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财政涉企职业许可事项办理,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在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优化审批服务。
据了解,申请机构在申请上述两项审批事项时,可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审批部门应将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要求、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等相关事项告知申请机构,由申请机构作出承诺,并提交告知承诺书。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批部门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当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执业证书。
为强化审批办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审批部门将在颁发执业证书后2个月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申请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收回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