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9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1425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数的4%-6%。涉自贸区案件增速总体低于非自贸区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贸区航运建设在行政监管、营商环境、发展质量等方面优于市场一般水平。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是最主要的案件类型,占全部涉自贸区案件的73.35%。此外,航运金融合同、物流电商平台、邮轮经营活动、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虽然占比较小,但呈现出逐步增长趋势。
为全面对接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建设目标,精心谋划服务保障工作举措,先后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若干意见》和《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主动适应自贸区建设海事司法需求,优化自贸区海事审判资源配置模式,保护和促进航运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自贸区海事司法智库作用,以务实协作推动形成自贸区共建格局,着力营造自贸区优质的航运法治营商环境。
积极探索符合自贸区发展要求的审判机制和方法,先后建立了具有海事特点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海事诉讼代理概括性授权司法认可机制、制订推广“合同约定送达地址示范条款”、完善国际规则和外国法查明与适用机制、搭建海事审判专业技术调查体系、畅通链接全国海事法院的双向跨域立案通道、制定增速提效的审判专项规程指引、推进信息化辅助审理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健全有利于提高变现能力的船舶拍卖机制等,支持保障自贸区深化制度创新要求。
白皮书选取了十个具有行业代表性和裁判参考价值的海事海商案例,主要从支持自贸区扩大对外投资、跨境贸易与担保、邮轮经济等产业发展,聚焦负面清单管理、通关便利化、鼓励和促进仲裁政策、尊重国际通行做法和意思自治等方面,展现海事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司法理念,帮助社会各界更好理解自贸区相关政策,规范和引导航运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