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我省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
到2020年年底前,企业开办时间力争压减到2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力争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再压减30%,80%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打造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新区一流营商环境,发挥提升全省营商环境的牵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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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深化“放管服”重点领域改革
1、持续简政放权,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减少额外证明和重复提交材料。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2020年年底前,企业开办时间力争压减到2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压减到1个工作日以内。
3、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年底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间,力争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
4、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和税收征缴实行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线上“一网通办”。2020年年底前,各市(地)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各市县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
(二)持续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
5、助力市场主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6、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7、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2020年年底前,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再压减30%,80%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2020年年底前,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到400美元以内。
8、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和获得率。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减少附加费用。
9、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10、促进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2020年年底前,无需安全保密的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联网核查,全面实现无纸化通关作业。
11、有效降低企业“隐性成本”。从严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乱收费。
(三)持续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12、持续提升服务企业便利化水平。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在省市县乡四级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
13、深入推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提供统一便捷的智能化政务服务。推进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设置自助终端区,逐步实现“不打烊”的政务服务。2020年8月底前,建立省市级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并提供数据共享。
14、推动“办事不求人”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
15、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优化投资项目服务保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
16、提升公用事业服务企业质效。2020年年底前,以市(地)、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并公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报装流程、时间、费用和办事指南;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
17、切实提升涉企政务公开质效。2020年年底前,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18、营造亲清政商关系。落实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四)持续提高监督监管质效和水平
19、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20、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推进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2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前,市(地)信用信息平台全部建成,并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完成省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并上线应用。
22、积极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23、强化营商环境监督。2020年年底前,“清赖行动”实现存量问题清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
(五)持续强化保障引领
24、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
25、强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推动营商环境评价向市县延伸,开展市县营商环境试评价。
26、充分发挥改革“先行区”引领示范作用。大胆先行先试,打造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新区一流营商环境,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提升全省营商环境的牵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