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有力举措,积极发挥前海湾保税港区物流企业在保证产业链顺畅连通、群众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支持园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结合前海实际特制定以下扶持措施。
一、园区仓租支持。对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围网内承租仓库并提供物流仓储、进出口报关等增值服务的企业(国资类企业除外),在确定一定期间内持续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对其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围网内租用仓库实际缴交的租金金额给予50%补贴。
二、员工交通支持。对2020年2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在保税港区围网内组织员工现场办公的企业,参考其2020年2-3月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与疫情期间填报的园区内日常员工人数,给予企业15元/人/工作日的补贴。
三、通关查验费支持。对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减免征收前海湾保税港区进出口货物查验费(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部分)的查验单位,根据实际查验费用给予100%补贴。
四、保险保障支持。积极宣传灾难保险保障理念,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引入灾难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推出“政策性复工复产防疫保险”,对由于新冠病毒等法定传染病导致的营业场所营业中断等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对在规定时间内投保的企业给予全额保费补贴,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900元。
五、防疫物资采买支持。针对企业复工防疫物资紧缺难题,建立健全复工企业防疫物资供需对接机制,发挥区内重点贸易、物流企业进口渠道资源优势,加大对防疫类物资的采购力度,主动对接国内具有防疫物资产能的企业,鼓励物资供需双方依托“前海云”平台提交供需信息,促成交易。
企业可通过“前海云”微信公众号的“供需申报”、“供需展示”模块发布防疫物资供给信息,享有一年免费使用权利。
六、科技应用与研发支持。鼓励企业使用“前海云+战疫服务包”,包括前海云服务、虚拟VPN、智能OA、企业宽带、智联线上招聘、人力资源软件、财务ERP、专业法律服务等一系列限期免费应用服务。鼓励企业依托“前海云”服务开展防疫、防灾科技研发工作。鼓励企业使用5G、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解决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问题,实现订单融资、应收融资、数据融资等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本措施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