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横琴的鼓励类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南沙是25%。同样一个公司,由于注册地不同,利润瞬间变化10%。都是自贸区,为什么差别那么大?南沙为什么要受这个委屈?
作者 | 今纶
如果你是外省某科技公司的老板,想到广东投资开个分公司,你会优先考虑自贸区,那就是在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深圳前海之间做选择。最后你多半会选前海、横琴,为什么呢?因为你的企业大概率属于鼓励类企业。
对于这一类企业,前海、横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南沙是25%,这个选择很简单。同样一个公司,由于注册地不同,利润瞬间变化10%。
都是自贸区,为什么差别那么大?南沙为什么要受这个委屈?
税收政策影响南沙竞争力
最近,包括翟美卿、霍启刚在内的上百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适用同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南沙向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看齐,争取鼓励类企业执行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
不看齐不行啊,我坚决支持前海、横琴继续享受这个税率优惠,同时也希望给南沙来一个同等待遇。
南沙是大湾区的南沙,是压力山大转型初见成效的广州城市副中心,是广州未来最为倚重的区域之一,不平等的竞争对广州不公平,对南沙不公平!
据媒体报道,税收数据显示,2018年前海自贸区企业数量达17.5万户,横琴自贸区企业数量达46.1万户,企业地理密度分别为0.55万户/平方公里、1.65万户/平方公里,远远高于南沙的727户/平方公里。
受此影响,2018年南沙自贸区实现税收收入39亿元,远远低于横琴自贸片区的181亿元和前海自贸区的446亿元。
一个是密度过了万,一个是密度上了5000,一个是密度才过700,仅仅是因为南沙土地资源多一些吗?当然不是。
是南沙不行吗?是广州人不会做企业,不会搞经营吗?当然不是!
诚如委员们所提出的:目前,广州南沙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的劣势,严重影响了南沙吸引先进产业和企业落户的竞争力,成为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两免三减半”可否惠及南沙
而且,南沙和广州受的憋屈还不止这一个。
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企业还适用“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过渡性税收优惠。
什么叫“两免三减半”?
“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这政策好,我乐见深圳、珠海享受这种税收优惠,那么,能不能给广州也来一份?
我们不能一边唱衰一个城市,一方面给这个城市不公平的更重的税赋吧。
我们来算一笔账:
情况A:如果是一个外商在深圳、珠海投资企业,假如一年利润稳定在1000万左右,连续两年不交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后续只交15%,即使交15%也是五年后的事儿。
情况B:如果在广州开办这样的公司,只要到时候有利润,就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没有“两免三减半”,没有15%的待遇。
我大概算了一下:光企业所得税这一块,5年下来,在广州的该外商企业和在深圳、珠海的同级别外商企业相比,要多交几百万甚至接近千万的税。
南沙当然也是这待遇。南沙这是啥自贸区待遇?税率、利润是企业家最关心的,与广州经济发展有较大关联,被视为未来发展主要驱动器之一的南沙,就这样被捆住了。
外商企业在前海、横琴基本是轻松跑步前进,5年后也能跑得比较快。
在南沙的外商企业从上赛道的第一天就背了沙包,这么说吧,明知道南沙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前海、横琴高,但还是到南沙开设企业的外商老板们,和慈善家有什么区别?简直就是“活雷锋”。
广州不需要特殊待遇,南沙不需要特殊待遇,但是同为自贸区,可不可以还南沙和广州一个公平的税率政策?
给南沙更多公平待遇
南沙顶了个自贸区的帽子,其实连一些非自贸区的税率优惠政策都没有享受到。
今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今年底到期的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是的,支持中西部是应该的,那么,鉴于南沙对于广州的重要性,可否也给南沙一个类似的税收优惠政策?
南沙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下,去年的GDP增速达10.5%,南沙这一增速在广州、深圳同级别行政区域竞赛中都是非常靠前的,如果不算深汕合作区这种特别区域,应该是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