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控(辽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自贸区沈阳片区成立,成为东北首家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管理企业,标志着自贸区沈阳片区QFLP试点取得阶段性突破。
QFLP试点政策是我国吸引境外资金投资的有效举措。此次QFLP试点落户自贸区沈阳片区,不仅填补了东北地区空白,开辟利用外资新途径,还具有较强的投资拉动作用,促进辽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光控(辽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发起设立100亿元产业投资基金,实际运营中可裂变为多支专注于各重点领域的产业子基金,最终带动形成200-300亿元规模总投资。
年初以来,自贸区沈阳片区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外汇管理局和相关市直部门支持下,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QFLP试点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沈阳乃至东北地区开展试点探索制度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支持指导,对接商洽央企头部基金管理人,引进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推进QFLP试点任务。
下一步,自贸区沈阳片区将出台沈阳市QFLP试点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通道,以境外资金自由进出为目标的基本制度体系。支持试点企业发起成立辽宁省“一带一路”产业投资母基金,围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等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走出去”,精准对接优质企业和项目,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优势,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辽宁振兴提供金融创新经验。
延伸阅读: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即股权基金的出资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私募股权投资)以及VC(风险投资)市场。
在我国金融领域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情况下,QFLP试点允许境内基金管理企业直接管理境外资金,并在形成利润后正常汇出,是利用境外资金投资的有效渠道。
目前全国仅有上海、北京、重庆、天津、深圳、青岛、贵州、平潭、珠海等少数几个城市开展QFLP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