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将31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将6项试点经验在自贸试验区、保税监管场所等特定区域推广。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日前在商务部网上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推出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实践效果很好,持续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难点堵点,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深化探索,形成了协同推进效应。
一是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四川自贸试验区试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服务”,将纳税人自行申报变为税务机关智能预申报,切实减轻了中小微企业申报负担。天津、湖北、重庆自贸试验区创新“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提升了海关担保业务管理效能。据重庆海关统计,2019年,重庆关区外贸企业通过“一保多用”管理系统办理担保总额超过2.7亿元,节约企业成本3500多万元。
二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辽宁自贸试验区通过“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实现涉外部门信息共享,疫情期间对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起到了积极作用。广东自贸试验区推出“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实现用地使用权精细化管理,促进了要素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是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海南自贸试验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帮助企业利用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为激励企业创新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新路径。天津自贸试验区试点“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搭建银政企合作桥梁,有效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
四是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浙江自贸试验区发挥临海优势,创新“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填补了国内相关行业规范的空白。河南自贸试验区深耕跨境电商业务,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减少退货中间环节。
唐文弘表示,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也是中国吸收外资的重要平台。今年1—5月,全国18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602.5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7%的外商投资。随着试点布局不断优化,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增强,自贸试验区将继续走在全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最前列,让更多“制度良种”在全国生根发芽,形成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