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问,“全会提出要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加快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商务厅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构建重大开放平台、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和工作举措?”
商务厅厅长刘欣回答了这一问题,他介绍,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作出了“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和“建设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为我们推动川渝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方向指引。下一步,我们将在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发展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
第一 共同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
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打造双城经济圈战略性支撑性平台。
聚焦差异化的探索,实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赋能放权、协同开放“三大攻坚”;充分发挥“临空、临铁、临江”三临叠加优势,加快构建高效闭环的对外开放战略通道;强化系统集成、靶向突破,开展联动试验、对比试验、互补试验,不断释放自贸改革红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
积极整合川渝两地市场要素资源,协同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深化会展平台协作,共同打造两地提出的“国际会展之都”“国际会展名城”。加强国家级经开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保区、国际合作园区等平台建设合作,支持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共同发挥好两地领事馆资源优势,在招商引资、缔结经贸合作关系、推动经贸合作等领域协同联动,共同争取重大外经贸促进活动落地川渝,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朋友圈”。
第二 共同发展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加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相互支持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分类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扩大服务业特别是金融、科技等领域开放,积极争取国家赋能放权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推进中日(成都)城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示范项目。
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高质量推动四川和重庆的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共建西部服务外包高地。相互支持将重庆和成都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共建“川菜渝味”区域公共品牌和海外平台,引导两地餐饮企业国际化发展。
第三 共同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开放环境综合评定。引导开放领域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有序流动和市场化配置,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转变。相互支持参与制订陆上国际贸易新规则,实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共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深入推动落实两地商务部门签订的《共建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工作方案》,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大力度实施立体全面开放战略,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中展示商务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