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公布了《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以及扩大试点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和扩大试点地区将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据了解,2019年12月1日起,江苏在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4月22日起,改革试点工作在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全面推开。其中,全覆盖试点范围为: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39.55平方公里。扩大试点地区范围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北新区及全市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在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包括国务院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523项,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2项。在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内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354项。
接下来,南京将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开展经营。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对信息化系统的优化升级,强化涉企经营信息的归集共享,全面建立完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南京走在全省高质量发展最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