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君芳摄影
根据海关总署8月13日发布的2020年第92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增加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可试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
双流区航空经济局在公告发布后,组织园区企业积极参与成都海关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协助企业提交相关资质申报,在成都海关业务指导和多次测试后顺利申报通关,成都也成为四川省首个实单申报成功的城市。
值得一提的是,自海关总署2020年第92号公告公布后,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方成都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成立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专项工作组积极协同海关等单位开展政策解读等工作,全力保障成都率先落地开展B2B跨境出口业务。
机场海关在1日0点,成功审结放行跨境电商B2B出口清单247票,其中9710出口清单238票,9810出口清单9票,总金额42.18万元。成功审结放行跨境电商B2B出口9810报关单1票,货值0.26万元。
作为参与“9710、9810”首单申报业务的企业,四川汇通天下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鸥表示:以前跨境电商B2B贸易没有匹配的通关路径,只能以一般贸易或者跨境零售出口等方式替代。现在跨境电商B2B出口不仅让企业申报有了专属通道,而且相较于以前,企业只需要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一次登记、一次备案、系统传输,不再需要向多个平台进行繁琐的申报。
此外,相较于以前,跨境电商B2B出口有报关单申报、清单申报、海外仓出口等多种细分模式,可以满足企业不同商品、不同规模、不同目的国家的差别化需求。更为惊喜地是,相较于以前,跨境电商B2B给予了优先查验、简化申报、便捷转关、一体化通关等重大便利通关措施,大幅缩减了企业运营成本,让企业轻松地在成都进行便捷申报的同时,货物可自由地从全国各地直接快速通关后出口全球。
据了解,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模式的展开,可以帮助一部分跨境电商B2B贸易从一般贸易中剥离区分出来。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准确统计外贸进出口额,掌握外贸进出口结构和发展形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采用相应的宏观调控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这些要点了解一下]
“跨境电商B2B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