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试点方案的发布,将为新时期全国服务贸易不断创新,进而逐步形成以知识密集型为主导的服务贸易结构,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服务贸易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而深化服务贸易发展创新试点,则是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自2016年开展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以来,我国在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通过先行先试不断进行制度探索和政策创新,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新经验和新做法。2019年,17个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的服务进出口额占全国的比重已超过75%,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区域。
2020年8月,商务部出台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扩至28个。《方案》顺应了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针对长期以来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瓶颈,提出了八大试点任务和122项具体措施。试点任务突出以制度型开放和创新驱动为引领,重点加强在服务业开放、服务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等方面的探索。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方案》展开详细解读。
深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改革
《方案》提出,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一致、统筹更加有力、服务更加到位的服务行业与贸易管理体制。其目的是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的制度性探索空间,激发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提高政府的服务效能。由于服务贸易涉及行业多、管理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相互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方案》在顶层设计层面注重强化部门配合协同机制,重点强调了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对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政策创新、贸易促进、信息共享、监管协调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在试点层面,则更加强调简政放权和服务职能。一是取消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如取消保险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探索取消拍卖许可等。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如进一步下放港澳地区投资设立旅行社权限、下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权。三是简化流程,如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四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如促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由货物贸易拓展涵盖到服务贸易领域、逐步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当前,大幅消除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服务业开放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已经成为全球高标准自贸区的重要特征。因此,扩大服务业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着力点。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开放滞后,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对外资准入限制性壁垒过高,给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鉴此,试点任务提出,要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相衔接,从制度层面和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提升开放水平。
一是在技术贸易、会展、金融、教育、物流等领域继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如在技术贸易领域,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的范围;在会展领域,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冠名“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在运输服务领域,分类简化航空公司开辟至“一带一路”航权开放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航线的经营许可审批手续,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开通第五航权航线,允许外资在境内经营无船承运,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在金融领域,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设立投资管理机构、开展人民币经营业务,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支持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在教育服务领域,支持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
二是放宽执业资格限制和推动执业资格互认。长期以来,执业资格限制和自然人跨境流动不便利,是制约医疗健康、专业咨询、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障碍。尤其是港澳与内地的执业资格不能互认,不仅影响港澳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内地提供服务,也影响了港澳与内地的一体化发展。鉴此,《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推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如符合条件的港澳医师可按程序取得内地医师资格,开展与港澳专业服务资质互认试点等。这些措施将解决港澳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内地执业问题。此外,《方案》还提出将允许境外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执业。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促进要素跨境自由流动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点。试点任务围绕构建促进技术、资金、人员、数据等服务要素跨境流动的营商环境,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案》提出,要率先形成对标国际的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制度框架,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及产品供给。具体措施包括: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专业检索及分析、建设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等。
二是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是我国金融开放和金融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方案》提出将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推动以人民币结算,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支持设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平台,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三是完善外籍人才流动管理政策。服务贸易的竞争首先是人才竞争。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聚天下英才为我所用”,是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中之重。在外国人入境、过境免签证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将为境外人员旅游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推动我国中医药服务出口;为内地与港澳联合举办“一展两地”或“一展多地”的跨境会展办理多次入境有效签证。上述自然人流动的便利措施,有利于促进旅行、会展等服务贸易的发展。在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方面,为打造吸引海外人才的良好环境,《方案》在海外人才就业创业、证件办理、社会保障、出入境服务、子女入学、出入境便利、资质互认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尤其是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等试点地区,《方案》在为引进的外籍高端人才提供签证和停居留便利、职业资质互认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便利化措施,为三大经济圈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四是加快推动数据安全自由流动。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据已经成为核心战略资源。全球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使跨境数据的自由流动、网络数据的安全、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等内容,已经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和竞争的焦点。加快探索构建数字贸易规则,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也是我国提高开放创新水平的迫切需要。为此,《方案》从提升互联网资讯开放水平、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优化数字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此外,《方案》还致力于探索科技资源流动便利化。在推动科技人员往来畅通、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大型科学设施和科技资源共用共享等方面,提出了探索促进科技要素流动的措施。相关举措对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技术竞争、推动数字经济时代的开放合作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
随着数字经济的强势崛起,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化转型为促进服务贸易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成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动力。试点任务指出,要努力形成有助于服务贸易业态创新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一方面,要利用数字赋能来扩大文化、体育、版权交易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增长空间,如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试点地区创立艺术创研中心,设立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推动体育消费创新等;另一方面,要推动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如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和交易等跨境服务,探索数据服务于采集、脱敏、应用、交易、监管等的规则和标准,推动数据资产商品化和证券化、大数据交易新模式及数据交易安全和数字人民币的试点等。
加强服务贸易合作
建立以多边和双边合作为基本框架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体系,是我国加强开放合作创新,共同探索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规则,开拓国际市场新空间的重要选择。试点任务强调,要通过建立国内外市场有机联动的促进体系,面向全球配置资源,拓展市场发展新空间。《方案》提出:一要积极拓展多边和双边服务贸易合作,将服务贸易纳入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二要推动服务贸易平台建设,通过各类园区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平台推动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园区是开展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不仅要在国内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加强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还要加强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园区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中日、中韩、中俄、中新、中英、中德等服务贸易合作示范园区,为我国与上述重点国家的机制化合作进行先行先试探索。三要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合作。重点在文化、专业服务、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强重大项目合作。如打造丝绸之路影视桥、“电视中国剧场”品牌、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等。要通过这些举措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信息化和服务化进程,深化以民心相通为基础的“五通”,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的多边治理模式,助力高质量“一带一路”共建及其可持续发展。
优化服务贸易的政策促进体系
服务贸易在因数字技术的提升而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对建立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政策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方案》提出要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统计制度为重点,不断优化服务贸易的政策促进体系。
一是针对部分服务贸易企业存在的融资难等问题,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加大力度。如发挥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规范并引导针对小微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担保机制,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降低中小微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成本等。
二是探索符合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监管方式,实现监管的职权规范、系统优化和效能提升,重点在技术贸易、数字贸易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和优化监管制度。如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对涉及关键技术、平台安全、数据安全、个人隐私安全的数字技术领域加强综合监管,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的积极性。
三是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完善的统计制度和科学的统计方法是实现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立科学的、标准可与国际接轨的统计方法,切实提升统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利于更好地指导服务贸易发展,评估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而提高我国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此,试点任务强调,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学统计方法,优化统计监测系统工作机制,建立全口径统计方法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当前,我国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仅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资源要素禀赋相匹配,更重要的是,通过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还有助于实现外贸增长的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发挥好服务贸易在稳外贸、稳外资、稳就业、稳供应链的重要作用,对于实现国际国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展望“十四五”,我国将迎来服务贸易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新机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有望得到快速发展,5G网络技术与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加速融合,则会进一步加速推动新旧动能的转换,扩大服务贸易范围,催生更多的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为此,要加快推动我国贸易结构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发展,有效改善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
在此背景下,《方案》着眼于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更深层次改革、更宽领域发展,力求通过新一轮试点,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成果,为我国对接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标准进行压力测试和积累经验,进而为推动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新一轮试点方案的发布,将为新时期我国服务贸易的不断创新并逐步形成以知识密集型为主导的服务贸易结构,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推动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