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营造创新开放的投资环境。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和保护对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和改进提升,正确处理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出口、临时过境等贸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推进诉讼权利告知试点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参与程度。积极维护自贸试验区内科技产品和成果的自由交易秩序,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洪江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是国家的需要;目前,围绕5G、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中国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侵权犯罪案件频发,特别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发生极大地挫伤了创新者的积极性,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同时,他认为,结合自贸区自身特点,专门针对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出口、临时过境等贸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将有利于我国自贸区良性发展;如果一味地不加区分一律认定为侵权将不利于自贸区的长远发展,脱离实际。
据了解,近年来,自贸区知识产权相关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以四川省为例,根据《四川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7-2019年)》,2017-2019年,四川法院共受理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573件,审结364件。虽然案件总量较少,但呈高速上升趋势,受理、审结数以平均每年169.91%和139.66%的增幅高速增长。此外,案件类型新颖复杂,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专业化程度不断增高。
事实上,我国针对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一直不乏地方性的有益实践。例如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根据自贸区各片区重点发展产业特点,以专利导航为基础,制订各片区重点发展产业专利布局规划,明确技术突破方向和路径,提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建议。此外,天津自贸区也设立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先行尝试保护服务中心和行政、司法、仲裁、人民调解“1+4”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模式。
李洪江建议,自贸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有益尝试,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特别是面向未来,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如探索中国特色的侵权证据披露制度、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先行赔偿制度、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技术调查官制度等。
除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见》还提出,依法打击破坏自贸试验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故意损害商业信誉、虚假广告宣传等犯罪,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此外,依法办理损害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公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等环节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不履行、不正当履行职责导致的失职渎职等犯罪。深入分析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综合运用案件办理、检察建议、犯罪风险预警和专项治理等手段,努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