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开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佟家栋;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国际经贸系副主任 刘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变化,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强调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要求我们以对外开放倒逼改革,加快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步伐,做好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积累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好体制机制保障。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布局与特色
中国自2013年9月29日在上海建立第一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经过六次扩容,至今已经有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个自由贸易港。从地理分布情况看,以人口分布的胡焕庸线为参照,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在胡焕庸线以东基本布局完毕。这意味着,中国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应从地理范围扩展转向质量提升,朝着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方向转变。
从类型上看,中国基本上已形成了自由贸易海港、陆港、空港和岛港四种自由贸易试验区类型,期望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或自由贸易港。从自贸区的经济基础选择来看,这些自由贸易试验区或自由贸易港都是在改革开放中已经有良好的产业基础、优良的开放环境等优势的省份或地区。这些自贸区或自贸港产业发展各具优势和特色,从而为自由贸易提供了多种试验环境,或多个不同试验条件下的“试验室”和“试验田”。
从开放的角度看,这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试验田”的布局,涵盖多种区域产业结构类型和多个发展阶段,为测试开放经济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和产业的外部冲击提供了多种“场景”。此外,在每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设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和非海关特殊监管区,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自由化提供明确的地块划分。
从区块设计看,各自由贸易试验区一般都设定三个片区,以便为科技产业创新、贸易投资自由化安排和改革创新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若需再容纳新的产业,还可以像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那样,为发展数字贸易建立扩展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初衷很明确,就是将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同时,通过在试验区内对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创新和探索,以及相应的压力测试,获取经验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则制度,最终在全国复制推广。
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根据国际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的经验,一个可信赖的、可预见的自由贸易园区,首先,要有一套系统的法律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明确、严格、较小的自由裁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指引,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和先导。
其次,要借鉴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惯例、投资规则,营造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贸易、投资环境。
第三,知识产权保护是吸引高科技产业和企业,特别是明确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自由交易的必要环境基础。这样才能长期引进、发展、创新现代高科技,形成以高科技、信息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为支柱的产业群。中国现代自贸试验区或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目标和水平将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持续发展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的引进,将成为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四,在国家下放必要管理权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制度化的地区创新容错机制,以保证大胆试验。
第五,要继续引导各自贸试验区在复制推广先进的体制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各地区产业发展和布局上的比较优势,避免各地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形成产业发展规划的趋同,失去多元试验的意义。
第六,以分工的形式鼓励各自贸试验区有针对性地测试开放冲击风险,为推动区域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开放先行先试,形成经验,特别是防控风险的经验,以便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