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消历城(消)行罚决字〔2021〕06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且楼顶消防水箱水位高度不足,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济南市历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罚款0.95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成立于1995-01-16,法定代表人为王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964691264F。企业地址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贤文庄南侧,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