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梳理企业“急难愁盼”事,于7月1日起对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努力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监管更强。
省通信管理局明确进一步优化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通过在全省实行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等“小切口”,切实为办事企业带来“大服务”。针对“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2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实行简化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优化企业领证程序,实现企业自主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针对“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学历、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服务模板等材料,支持全流程监控、系统数据自动导入、短信提醒等功能,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
省通信管理局特别指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含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对“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由省通信管理局统一制定并公告自贸区告知承诺企业服务指南、承诺书格式文本等相关材料,明确对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业,省通信管理局将当场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