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开展新一轮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2020年11月,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20〕24号),明确8个方面22项任务80条举措。
《实施方案》印发后,本市围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分类推进机制,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政策。本市围绕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遴选出13个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案例一:构建“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
加快推进质量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全力推动优化认证检测服务环境,搭建“一带一路”认证信息服务平台,汇集沿线37个国家和地区的11类市场准入法规标准信息,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营造良好环境,为国际贸易注入新活力。
案例二:跨境船舶租赁“出海远航”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依托跨境金融等开放政策优势,在国际远洋船舶融资租赁等业务领域先行先试,以创新跨境船舶融资租赁为突破口,推动首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落地,积极推进离岸业务发展,不断增强高端航运服务要素集聚,持续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能级。
案例三:打造全国最快捷最高效的文化产品进出境通道
立足文化贸易规模大、能级高的发展优势,依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为改革载体,从文化产品通关便利、文化产品保税仓储和展示等关键环节着手,实现以全程保税形式办理文化产品仓储、展示、拍卖等多项业务,全方位创新覆盖文化产品进境交易全链条的海关监管服务制度,打造全国最快捷最高效的文化产品进出境通道。
案例四:跟随出海,法治护航——助力律师事务所“走出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更好地保障中国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正当权益,上海持续推动本市律师事务所“走出去”,通过联营、合作、加盟等形式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已有16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27家分支机构,初步形成海外法律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