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事项压缩工作时限、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信息透明度。前期,市财政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较成熟的两型产品目录申报、认定和发布工作机制,鼓励绿色设计产品申报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促进绿色设计产品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这标志着市政府赋予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的两项政府采购领域改革事项已全部落地。
自贸区长沙片区设立以来,长沙市财政局始终立足部门职责,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各项任务落实,为助力自贸区探路改革先行贡献力量。
提速与升华:全面压缩采购工作时限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鼓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发布结果公告的时限由最长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速合同签订时限,合同签订时间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提速至20天内;加快资金支付速度,资金支付时限由采购单位在收到发票后的原30天压缩至15天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一系列的压缩时限政策,不仅极大地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更是长沙市财政局积极作为、优化服务的生动体现。
降本与增效:全面取消各项交易费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长沙将全面取消各项交易费用,首推零成本投标:一是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是免收采购文件费用,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免费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确认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目并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是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上述措施,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迸发社会活力,更是在促进新一轮发展“破茧成蝶”道路上,释放更大经济发展潜力的具体表现。
机制运行与监督保障:全面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机制的有效设计和高效运行,都离不开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长沙市财政局通过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府采购环境公平、透明、高效。一是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监督预算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要求。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平、公开。三是重视社会日常监督,2021年已处理政府采购领域举报15起,投诉9起。政府釆购是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长沙在国家评价为优秀的基础上,对标全国最优城市先进经验优化提升,提高透明度促公平,取消保证金、建立预付款制度切切实实为中小企业降成本、添便利,全面营造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