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9月22日消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显示,广东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拓展广东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
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形成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关、汇、税、融”制度体系,实现货物、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更加自由便利流动。到2025年,形成投资、贸易、资金、运输、人员从业自由,信息快捷联通的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区。壮大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推动形成第三代半导体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城。
规划提出,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完整期货产业链,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打造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平台,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及科技创新。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便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人民币开展跨境双向直接投资。推动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业经营机构在区内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