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复,同意广西复制推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试点政策,将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政策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推广到广西自贸区全域,境外项目贷款政策从马来西亚马中关丹产业园区推广到东盟10国。
一、试点政策的复制推广,是国家对广西金融改革创新成绩的充分肯定
2020年8月3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广西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实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境外项目贷款等五项全国领先的试点政策,其中一项为全国首创,成为广西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重大创新政策。试点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成立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由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任召集人,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部署试点推进工作。目前,五项试点业务已全部落地,业务金额超100亿元,受到中马两国市场主体的热烈欢迎,为试点政策的复制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推广方案,积极争取复制推广。人民银行总行在充分调研、深入评估的基础上,认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效果好,具备复制推广的价值和条件,同意对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境外项目贷款两项试点业务进行复制推广。
二、试点政策的复制推广,能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提升广西在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中的领先度
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政策的五项试点业务中,“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属全国首创,含金量最高,企业可以仅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等资本项下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免除了繁杂的事前单据审核,最大限度提高外资在广西投资的资金结算效率。非中资企业境外项目贷款业务目前在全国也仅有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开展,广西处于领先地位。这些试点政策的复制推广,将进一步便利金融要素在广西的有序自由流动,支持金融更好地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自贸区建设,加快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提升在我国金融开放发展格局中的影响力。
下一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将在人民银行总行和自治区政府的指导下,坚持需求导向、产业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及贸易投资发展导向以及竞争力提升导向,尽快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指导金融机构加快业务创新,确保试点政策推广尽快落地见效,引领带动广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