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设立第十三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455号),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烟台受理窗口等第十三批21个商标业务窗口,新设窗口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注册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其申请取得及保护、运用是提升自贸烟台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对提升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的推动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随着窗口的设立运行,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的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商标申请业务,既不用找代理机构,也不用自己跑省进京办理,更可以享受到商标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大大缩短了办理商标业务的空间距离,节约了资金、人力和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