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部召开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如何充分发挥已建成自贸区对我国贸易和投资的积极作用,如何进一步拓展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协定?
对此,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顺应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大趋势,加快自贸区建设。目前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占我外贸比重已从2012年的12.3%提高到35%。下一步,将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范围。将积极推动加入CPTPP和DEPA,推动中日韩以及与海合会、以色列、挪威等自贸谈判进程。中方愿与更多贸易伙伴签署自贸协定,不断扩大自贸“朋友圈”,共同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持久动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水平。将加强同世界高标准自贸区交流互鉴,积极探索既符合我自身改革方向、又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的自贸规则。要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零关税比例,放宽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环境保护等新规则新议题谈判,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三是进一步增强实效。要以RCEP生效实施为契机,加大对自贸协定的宣介、推广、培训,引导地方加强自贸协定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动对接,提升自贸协定综合利用率,归根结底是要让自贸协定更好惠及企业。同时,通过实施好自贸协定,密切与相关国家地区经贸合作,提升多双边经贸关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