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揭牌成立相关情况。
据介绍,2019年8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正式获批,连云区法院深入分析自贸区范围内近三年纠纷类型及特点,全面掌握辖区新设立的2000余家自贸区企业名录,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的基础上,形成申报设立自贸区连云港片区法庭的报告。2021年9月28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连云区法院增设自贸区法庭,负责审理、执行整个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含综合保税区)一审商事、执行案件。
自贸区法庭司法管辖区域为:东至庙岭、新光路,南至陇海铁路、港城大道、东方大道,西至海滨大道、玉竹路,北至242省道、海岸线。受案范围是以自贸区企业为当事人的合同类纠纷案件、以自贸区企业为当事人的与公司、金融、保险、票据等有关的商事纠纷案件、自贸区法庭自审案件的执行案件。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其他民事案件和破产案件按照原有属地管辖范围进行管辖。法庭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案件。
连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的设立,对于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自贸区建设和发展提供国际化、专业化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提升自贸区法治化建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自贸区法庭将以服务保障自贸区法治化建设为目标,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立足配优硬件设施、配强审判力量,积极探索国际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创新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努力把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护航自贸区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全力打造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强支点和自贸区建设的示范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