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自贸片区与RCEP、CPTPP成员国经贸往来密切,产业链、供应链紧密关联。1月17日,该区发布了全国首个对标RCEP、CPTPP双协定的自贸区集成性创新政策,即《南沙自贸片区对标RCEP CPTPP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8日在市新闻发布会上,南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敏进一步解读了《措施》,为广州推进RCEP落地打造实践样本,推广创新经验。
▌探索打造南沙离岸贸易试验区
魏敏介绍,《措施》聚焦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要素流动便利、金融服务、竞争政策和绿色发展等6大领域,提出17条兼顾国家关切和南沙特色的先行先试措施,力争为推进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行压力测试、提供对接示范、输出南沙经验。
《措施》提出,在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南沙将会进一步提升通关和物流效率,简化海关程序,创新海关监管模式,提升口岸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充分发挥原产地政策效用,依托全球溯源中心,用活用好原产地累积原则,探索企业原产地自主声明新模式,助力企业用足用好协定红利。
投资自由便利方面,南沙将对标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知识产权保护、商事争端等方面约定的更高标准,探索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深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配套改革,同时强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国际商事争端机制湾区品牌,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从准入到经营、从知识创新到法律服务的全面保障。
金融服务方面,南沙将重点推动以离岸贸易带动离岸金融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探索打造南沙离岸贸易试验区,推动形成离岸贸易产业集群,助力我国掌握商品全球定价权,同时深入探索自贸区金融监管创新,推动区域金融合作。
▌RCEP国家去年到南沙投资超15亿美元
“《措施》是南沙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我加压、主动求变、改革创新的积极行动。”魏敏表示。近年来,南沙一直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与RCEP成员国经贸往来密切,产业链、供应链紧密关联。
魏敏列举了一系列数据:2020年,南沙与RCEP成员国贸易额在2020年达到875.2亿元,占南沙对外贸易的40%以上,已成为支撑南沙外贸发展的基本盘。2021年1-11月,南沙对RCEP成员国合计进出口总额890亿元,同比增长11%,占进出口总值的37.7%。截至2021年12月底,南沙港区已开辟135条外贸航线,与RCEP成员国的外贸航线达125条。2021年,RCEP国家在南沙投资新设企业248家,合同外资金额63.59亿美元,累计实到外资15.31亿美元;分别占全区的87.63%、99.56%、99.87%。
此外,南沙切实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挂牌以来,已累计形成762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国家、省、市分别复制推广43项、119项、218项制度创新经验,突破性成果成效明显,为对标更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