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广州南沙率先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压力测试。
1月17日,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在南沙传媒大厦召开《南沙自贸片区对标RCEP CPTPP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点措施》(下称《试点措施》)宣讲会。
《南沙自贸片区对标RCEP CPTPP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点措施》宣讲会现场。
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谢伟现场发布了《试点措施》。他表示,该措施是全国首个以RCEP、CPTPP双协定为对标标的制定的自贸试验区集成性创新举措,体现了南沙自贸片区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上的先行一步,将是南沙率先实施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纲领性文件。
聚焦国家关切的六大领域,精准对标出台17条措施
谢伟介绍,《试点措施》聚焦国家高度关切的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要素流动便利、金融服务、竞争政策和绿色发展6大领域,精准对标RCEP CPTPP条款,提出17条先行先试措施。
一、创新海关监管模式,用好原产地政策。在贸易自由便利化领域,RCEP、CPTPP协定除约定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减让政策外,对各国货物贸易口岸效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制定了新的原产地规则。对此,南沙采取4项措施:“探索简化海关程序,提升港口、口岸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深化综保区监管方式创新,试点更加开放的一线监管政策”,“加强与各国港口、海关对接合作,加快信息互认、互联进程”,“依托全球溯源中心,用活用好原产地累积原则,探索企业原产地自主声明新模式”。
“措施将进一步提升南沙的通关和物流效率,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协定红利,同时为我国推动协议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有益探索。”谢伟进一步展开道。
二、探索外资服务业准入,强化负面清单模式配套改革。在投资自由便利领域,对标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知识产权保护、商事争端等方面约定的更高标准,南沙将“探索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深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配套改革”、“创新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打造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引领全球互联网仲裁领域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打造国际商事争端机制湾区品牌”,推动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从准入到经营、从知识创新到法律服务的全面保障。
三、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优化人才集聚辐射环境。在要素流动领域,南沙对标协定数据流动、信息传输和人员流动条款,采取“建设离岸数据中心、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及“先行先试更加便利的自然人跨境流动机制”等措施,率先探索打造数字贸易发展新模式和国际数据合作治理新规则,同时依托南沙国际人才特区积累人才集聚新经验。
四、发展离岸贸易,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在金融服务领域,南沙对标协定“金融服务”和“跨境服务贸易”等条款,以离岸贸易和跨境投融资为两大抓手,“以离岸贸易带动离岸金融发展,探索打造南沙离岸贸易试验区”,“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推动打造离岸贸易产业集群,助力我国掌握商品全球定价权,同时深入探索自贸区金融监管创新,推动区域金融合作。
五、推动竞争中立,探索国企改革。在竞争政策领域,南沙对标协定“竞争政策”相关条款,秉承竞争中立原则和精神,“推动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探索以竞争中立为核心打造公平的外部市场竞争环境”,“探索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与改革,提升国有企业在国际经贸往来中的竞争力”,为我国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的国际形象开展路径探索。
六、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绿色农业。响应当前全球节能减排的大背景和国家低碳经济战略,加强与RCEP成员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南沙对标协定环境条款,采取“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探索打造绿色自贸区”和“加强现代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和规则对接,探索打造绿色农业自贸区”两条措施,为打造低碳经济下的新发展模式,培育农业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探路先行。
专家:《试点措施》有利于南沙将改革开放推向纵深
广州南沙承载了多重国家战略功能,并作为广州的城市副中心,拥有与RCEP CPTPP成员国经贸往来密切,产业链、供应链紧密关联、匹配互补的天然优势。
近年来,南沙对外贸易、港航物流、金融服务和跨境服务贸易等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2021年1-11月,南沙自贸片区外贸进出口总值2360.5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同期广州市外贸总值的近四分之一。
同时,制度创新成效卓著,南沙自贸片区挂牌以来,已累计形成762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国家、省、市分别复制推广43项、119项、218项制度创新经验。
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所长梁明表示,近年来南沙自贸片区3项创新成果入选商务部最佳案例,积极实践跨境电商、飞机融资租赁、艺术品保税进口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以创新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试点措施》有利于南沙自贸片区充分利用协定签署机遇,将改革开放推向纵深,在我国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过程中发挥更大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
中山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符正平认为,南沙《试点措施》符合中央对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的“更大力度”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在加快制度型开放方面明确了创新探索方向,聚焦对标RCEP和CPTPP的突出难题,着眼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双轮驱动”,把握数字经济、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新趋势新热点,力图用绣花功夫建设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动南沙自贸片区以更高水平开放助力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