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窗口。自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破土而出,我国已建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70个片区,从最初的“一枝独秀”到如今的“雁阵齐飞”,形成了全方位、有梯度的开放格局。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指引着人民法院的前行方向。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一系列司法文件,要求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意义,加强涉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的审判工作,以更好服务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其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中建二局公司与英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
一起来看看该案详情
中建二局公司与英孚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英孚公司(台企)8吋晶圆生产线建设项目是福州高新区重点高科技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中建二局公司中标该项目建筑安装第一期工程,合同总金额1.4亿元。工程施工过程中,中建二局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英孚公司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及各项损失共计约4200万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主持调解。应英孚公司的请求,工作室还邀请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台胞律师和涉台调解员参与庭外调解工作。
裁判结果:
通过多场调解会,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英孚公司分五期向中建二局公司支付各项款项共计3600万元。双方在工作室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标的额逾4200万元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福州中院积极回应自贸试验区台胞的司法需求,构建自贸试验区涉台纠纷诉前、诉中、诉后全程调解体系,以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建立台胞律师联动调解机制,邀请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台胞律师参与调解,并聘请在大陆的台胞担任涉台调解员,为台胞、台企在大陆的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法治环境。本案充分反映了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联调联动+资源整合”工作机制的良好实践效果。
本次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案例示范和引导作用,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