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明传,通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10个典型案例和成效比较突出的12项亮点措施。省法院民四庭报送的《湖北法院构建自贸试验区司法协作共同体》作为亮点措施入选。
2月22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深化自贸区司法保障 护航“领头雁”展翅高飞——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发展工作综述》,肯定湖北法院该项工作。该文指出,“湖北法院以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协作共同体为着力点,建立司法服务联动机制、执行协作机制、涉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司法联席会议机制,极大地增强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的沟通协作,提升了涉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的立案、审判、调解和执行的效率。”
近年来,省法院将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努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优良的涉外司法服务和保障。强化自贸区法治保障工作是其中重要一环。2020年12月10日,在省法院指导、协调和见证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协作共同体。根据协议,三地法院共同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强化“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和外商投资等领域工作交流,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加强涉外商事案件的审理。同月,省法院和武汉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湖北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在两个协议框架下,省法院全面统筹、一体推进湖北省外商投资法、自贸试验区、长江大保护、仲裁司法审查以及海事海商审判工作。一是建立司法服务联动机制。强化服务互通、送达互助,共同打造自贸试验区多元解纷一站式平台,强化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送达等司法诉讼服务合作,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二是建立执行协作机制。三地法院共享执行信息,在异地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加强配合,针对跨区域重大执行案件,推动三地法院共同制定执行方案,联合采取执行行动。三是建立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探索建立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甄别标准,完善立案环节识别机制,动态调整受案范围,促进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集中、专业、高效审理。四是建立司法联席会议机制。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合作交流,共同打造自贸试验区司法合作样本。
协议签署以来,各自贸片区法院沟通协作意识显著增强,申报和推广先进经验显著增多,成效明显。新华网、《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均予报道,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