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钦州市主城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
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定于2022年3月14日—16日在钦州市主城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钦州市主城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范围的市民群众自觉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按所在社区通知要求参加核酸检测。3月14日—16日,每人每天需要完成核酸检测一次,共三次。
二、封控区的市民群众由社区安排人员上门采样;管控区内的市民群众服从社区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采样,采样完毕后立即返回居所;非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市民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在住所所在社区参加核酸检测采样,采样完成后方可出入小区。从3月15日起须在当天14:00前完成核酸检测采样。
三、各社区要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群体经本人或家属申请,及时安排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原标题:《关于钦州市主城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