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
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和亮点举措》
四川高院民三庭审结的
一起涉外担保合同纠纷案
入选典型案例
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构建的
成渝地区深化自贸试验区
司法协同创新、
构建商事争议调解中心
双轨调解机制
两项举措入选亮点举措
涉外担保是自贸试验区商事活动中的一种常见形态。四川高院民三庭审结的长城控股公司与中德西拉子担保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设立在成都自贸试验区内,该案涉及的主要纠纷就为涉外担保纠纷。该案一审判决后中德西拉子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明确了涉外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依法保障了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对促进自贸试验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成渝地区深化自贸试验区司法协同创新: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联合重庆自贸区法院(两江新区法院)通过构建立体深度成渝自贸试验区司法协作格局、完善自贸试验区协作办案机制、加强成渝自贸试验区司法协同平台建设的做法,加强川渝自贸试验区司法协同,推动构建川渝自贸试验区诉讼服务体系、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等,不断改善川渝地区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双轨调解机制: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我通过调解力量“同向倍增”、调解机制“双轨并进”、调解审判“统合运行”的做法,打造“公益化+市场化”调解机制,为商事主体提供便利、快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和多元化解纷渠道,推动商事纠纷高效化解,持续提升四川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