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成都市知识产权集中管辖试点成效,充分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合力,统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持续发挥“两法衔接”机制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天行健·新知”团队与双流区检察院联合,会同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双流区公安分局,就 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区域协作 等工作召开专题研讨会。
知识产权保护
会上,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飞首先以双流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为例,介绍了依托行政线索成案的知识产权类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围绕“委托鉴定”“查封扣押”“委托物价认定”等涉及行刑衔接程序的相关问题,与双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崔鸣以及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负责行政执法和刑案侦办的相关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
其后,与会各方以知识产权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导向,围绕“行政线索同步移送路径”“跨区域提前介入机制”“行刑联合执法证据收集标准”以及“销假金额认定、推定证据标准”等司法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并形成初步共识。
下一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与双流区检察院将围绕知识产权案件侦办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力度,不断依托“行刑衔接”工作的实质化推进,广泛凝聚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