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旧版条例施行4年多以来的首次修订,从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新型国际贸易促进、国际航运与物流枢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与先进制造业集聚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此次《条例》调整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数字’二字。”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成员、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浙江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贸易发展和对接国际规则、数字技术创新和数字赋能等方面成绩斐然,并将于今年举办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参与和关注。
在郑伟看来,《条例》的修订既准确把握住了数字化这一国际发展趋势,又结合了自身数字产业发展优势,将数字化打造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新名片,也将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全国的数字化发展样板。
具体来看,《条例》明确,自贸试验区应当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产业、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创新数字化监管服务模式,建设数字自贸区。
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示范与先进制造业集聚方面,《条例》指出,支持自贸试验区与杭州城西科技创新大走廊、宁波甬江科技创新大走廊、浙中科技创新大走廊等开展协作,推动数字产业联动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集聚、产业链协同、供应链高效。
数字化还是发展新型国际贸易的重要途径。《条例》表示,自贸试验区应当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促进旅游、文化、运输等服务业和跨境电子商务融合,整合移动支付、关税、外汇等服务,建设数字服务贸易综合平台,支持企业开展以数字内容为载体的服务贸易和数字技术贸易,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
郑伟分析,新版《条例》将有助于从三个方面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数字化发展进程:一是有助于数字产业加速聚集,形成我国数字产业发展高地;二是有助于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更好对接国际规则,让更多数字产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体系;三是有助于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让更多数字产业服务传统产业和实体经济,为其赋能、提升效率。
郑伟同时表示,2013年,我国启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来,目前已在上海、北京、辽宁、湖北等省市设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说,随着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入,其“实验田”作用进一步凸现,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探索创新的重要力量。“但也应看到,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前沿,应该与时俱进,根据国家总体战略部署和自身产业优势,调整和升级各自发展侧重,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形成既有整体战略协同又有各自鲜明特色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