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嘉兴港海盐港区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海盐港区主要为嘉兴市生产及临港产业运输发展服务,适当拓展临港物流、大宗商品储运等功能,发展临港产业。
三、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和水陆域布置调整方案。
(一)调整部分港口岸线功能和等级。取消海盐港区秦山通用与预留发展区(E区)预留港口岸线约1200米(拟建通苏嘉甬铁路跨海大桥东北侧岸线约900米、西南侧岸线约300米)的港口功能,调整为大桥保护和城市生活岸线。为服务杭州湾北岸临港产业及交通滚装应急等需要,海盐通用与多用途作业区(C区)增加预留滚装泊位功能。将澉浦临港产业与预留发展区(G区)由原规划的0.2万—1万吨级,提升为0.3万—2万吨级。
(二)调整预留港口发展区。将海盐港区秦山通用与预留发展区(E区)由原规划的7.8平方千米调整为6.7平方千米,减少港口陆域面积约1.1平方千米。
(三)调整航道、锚地布置。将原北航道的秦山支航道改为北航道,通航等级由原来的5000吨级海轮单向通航调整为万吨级海轮双向通航,供海盐港区秦山通用与预留发展区(E区)的船舶通行;将原北航道的杭州—嘉兴支航道走向适当调整,改为中航道,通航等级由原来的1000吨级海轮双向通航调整为万吨级海轮双向通航、兼顾2万吨级散货船单向通航,供澉浦临港产业与预留发展区(G区)和杭州港的船舶通行;将原南航道走向适当调整,通航等级由原来的部分1000吨级海轮双向通航调整为3000吨级海轮双向通航,供澉浦临港产业与预留发展区(G区)、杭州港、绍兴港上虞港区的船舶通行。取消原规划预留的海盐锚地,近期规划扩建乍浦彩旗山锚地、新建独山2号危险品锚地,远期统筹考虑乍浦港区、独山港区、海盐港区锚地共享共用。
四、同意将《规划》纳入《嘉兴港总体规划(2017—2030年)》。后续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水利、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相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架设高大铁塔和对空强光源,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项目建设进度,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五、你市应将《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修订或调整《规划》按规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