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市将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继续推动投资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方案等配套方案的制定出台,推出一系列可操作、可实施、可执行的政策举措。同时,还将推动市有关部门向区域管理机构下放人才落户推荐权等。
市“两区”办介绍,一年多来,北京市加快推进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149项任务实施,目前已落地实施142项,完成率超过95%;向自贸试验区下放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110余项权限;人才过往资历认可机制、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等全国首创性、首批性政策在京实施,展示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加速度;全国首家外商独资的货币经纪公司、首家外商独资保险资管公司、全球顶尖的创新药研发企业亚太区总部等机构纷纷落地,自贸试验区以全市7‰的面积贡献了全市近三成的外资企业增量和12%的贸易额,彰显了自贸试验区引领开放发展的卓越成效。
市“两区”办介绍,接下来,本市将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条例》的创新引领作用。《条例》具有创新引领改革发展的鲜明特点。比如,“管理体制”章节,规定设立新型研究机构,并支持设立法定机构;“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章节,明确规定自贸试验区制定投资促进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激励机制;“科技创新”章节,规定扩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数字经济发展”章节,规定推动数字贸易规则、标准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建设;“人才保障”章节,规定赋予区域管理机构区级人才落户推荐权。这些引领性规定需要制定配套文件予以细化落实。
下一步,市“两区”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设立新型研究机构,继续推动投资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方案等配套方案的制定出台,推出一系列可操作、可实施、可执行的政策举措。同时,还将推动市有关部门向区域管理机构下放人才落户推荐权,并制定执行标准和具体细则,指导区域管理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满意服务,确保创新性制度安排能够有效落地,切实放大创新驱动的“乘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