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市属国企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境外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6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3.8%,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片区内银行参与投资支持,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济南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实施和落地,是长三角地区外发行的首单自贸区债券。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是济南市新组建的六大集团之一,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城市开发建设、工程总承包、房地产、投融资、资产运营、农业康养等六大板块。集团注册资本450亿元,国际信用评级为BBB+,国内信用评级为AAA级;拥有权属一级企业20家,截至目前总资产突破3100亿元。集团践行国企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城市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商。
自贸区债券是指面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已开立自由贸易等账户的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所发行的企业债券。其发行人为境内主体评级AAA的国有企业,发行规模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而定,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业务领域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等,资金使用灵活。登记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选择港交所、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等地上市。2016年12月,上海市政府在中国(上海)自贸区发行了30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标志着自贸区债券市场在中国正式起步。
自贸区债券市场是一个介于境内市场和传统离岸市场之间的第三市场,其发行有助于扩大我国债券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动在岸、离岸市场的融合和定价一致性及自主性;有助于实践检验监管部门所制定的与自贸试验区相配套的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币债券在全球金融资产配置中的需求;有助于将一级主体自身经济持续发展与自贸试验区推动升级深度融合,吸引二级主体,尤其是境外主体投资,为发行人国际化的发展和全球产业配置提供更强的动力。
本期自贸区债券克服了自贸区金融机构系统操控、交易清算等方面诸多困难,得到了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的大力支持。此外,本次债券选择离岸人民币进行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利率和汇率风险,实现了融资方式的突破和有效创新。济南城市建设集团作为发行主体,是山东企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发行债券的首次尝试,为山东省国企创新融资模式起到了先行先试作用。
下一步,济南片区将以此次自贸区离岸债券发行为契机,加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协同联动,不断探索债券市场开放创新,通过聚集全球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的方式连接人民币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吸引全球发行人及投资者参与自贸试验区金融活动。同时,学习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良好的发展氛围和营商环境,借助长三角融资租赁在线服务平台等成熟模式,加快济南片区与长三角地区的要素流动,更好赋能山东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