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试行办法》正式实施。“五一”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管辖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通过确认登记制新设市场主体10户,极简的登记管理模式和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使制度创新红利不断释放,让更多市场主体增强发展动力,充满发展信心。
“程序比以前更简化了,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电子签名、打印营业执照,一气呵成。”王英春是天津信至嘉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主要为企业提供商务代办服务。5月5日,王英春在天津港保税区政务大厅智慧商事服务自助一体机上顺利打印出为客户代办的营业执照,而天津中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则成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通过确认登记制新设立的首个市场主体。
“在《试行办法》未正式实施前,咱保税区就提前预热,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进行政策解读,让我们了解到确认登记制取消了登记材料中多种类型的过程性文件,将备案事项调整为自行公示事项,还开通了企业专属服务空间,作为商务秘书企业,我真切感受到了‘自贸速度’。”王英春不禁为这个极简登记管理模式竖起大拇指。
精准落实、及时出证、获企点赞,《试行办法》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顺利实施,与天津港保税区超前谋划部署密不可分。自《试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以来,为快速将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的作用,坚持做到“三个始终”,通过公众号、企业微信群、网站等途径向社会积极宣传《试行办法》、政策解读等有关文件,开辟自贸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指南专栏,大力推进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他们通过建立和完善“区域专席咨询岗—窗口咨询岗—登记干部”三级咨询网络,实现与企业24小时无障碍沟通,及时反馈企业办理业务中所遇问题,努力畅通企业咨询渠道。
按照《试行办法》,2022年5月1日(含)以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申请设立市场主体及其以后的变更、注销登记业务,由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认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登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作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组成之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于5月1日同步实施《试行办法》,精简材料、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充分激发区域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后,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中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开办专区”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将大幅减少,登记程序更加简化,特别是将现行各类市场主体备案事项调整为市场主体自行公示事项,未完成自行公示内容的,不可办理变更、注销业务。确认登记制度的施行将使市场主体登记更加简单、高效、更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天津港保税区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商事登记改革实施以来,在全市率先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措施,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发展预期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在天津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截至2021年底,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4000余户。下一步,天津港保税区将继续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良好氛围,让更多投资者体会到“保税效率”和“自贸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