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的意见》。从完善跨境投融资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和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四个方面,制定了20条支持自贸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各金融机构不断拓宽区内企业融资渠道,提升外汇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为满足自贸区对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更高标准和要求,在巩固拓展前两年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的意见》。按照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开放大局、坚持创新驱动和加强风险防控的总体原则,从完善跨境投融资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和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四个方面,制定了20条支持自贸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20条措施不仅能充分运用国内外资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还能进一步推动跨境结算服务便利化,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主要创新措施包括:一是服务双循环发展格局,支持区内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开展各类融资。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QDLP、QFLP),允许注册在自贸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二是科技驱动,推动跨境支付结算便利。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资金结算模式创新,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区内跨境电商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跨境本外币收付服务。运用外汇局跨境区块链平台在服务贸易税务备案支付、境内海运费支付方面全面推行线上核验支付,提升跨境支付效率。推动更多区内优质企业享受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的政策红利,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三是支持自贸区业务创新和平台建设。指导辖区银行机构依照展业原则,为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通过新型易货贸易方式解决跨境资金结算难题。支持自贸区船舶交易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四是推动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普及汇率风险管理知识,大力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降低衍生品业务交易成本。创新汇率避险产品种类,有效降低汇率损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指导辖区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20条政策措施,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强化区内实体经济的政策引导和诉求研究,持续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促进区内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