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区法院协助天府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共同执行一起兄弟法院难执行的案件,圆满完成执行任务,得到了兄弟法院的点赞和感谢。
因张某、黄某、余某、凌某某、杨某某犯诈骗罪, 被告人张某表示愿意退赔违法所得,其他被告人家属表示愿意代为赔偿。公安机关已依法冻结了被告人张某及其余被告人家属名下银行存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而已冻结款项期限即将届满,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遂于5月18日函请西区法院协助执行。
西区法院收到委托执行函后,全力协助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执行干警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接见被执行人家属,现场续冻并扣划银行存款19万余元、执行到位罚金15万余元,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全力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5月19日,该案在攀各项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执行期间,西区法院与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还就执行一体化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执行文化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力求促进双方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长期以来,西区法院坚持全国法院上下一盘棋的理念,把加强法院间通力配合、相互协助作为执行工作的常态,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切实用足、用活执行举措,大力推进互助执行大格局,为更高水平平安四川建设贡献更多法治力量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