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自贸通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2-06-07 342850
核心提示: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将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收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至现行标准的50%,收费项目范围等其他规定不变。鼓励其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现行收费标准详见《关于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9〕4号)。

  三、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并自觉接受市、区两级价格、财政等部门监督管理。

  四、上述降标规定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自2022年4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全额缴纳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付。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zi-maoqu.com/news/show-26226.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更多>同类头条直达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头条直达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版权所有:上海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沪ICP备150492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