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作出了安排部署。
综合考虑革命老区城市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结合与东部城市既有协作、合作、交流等开展情况,《方案》明确了重点推动赣州、吉安、龙岩、三明、梅州、延安、庆阳、六安、信阳、黄冈、百色、巴中、郴州、张家界、恩施、遵义、长治、汕尾、丽水等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发达地区部分城市的对口合作关系,工作期限为2022年~2030年。《方案》同时提出,支持其他革命老区市县主动对接东部、中部地区城市,比照本《方案》建立对口合作关系。鼓励相关省(区、市)结合实际建立省域内结对帮扶革命老区市县工作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是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区域合作协作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发达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协同发展,有利于加强区域合作协作,共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共同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方案》提出,对口合作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结合对口合作,把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积极支持赴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学习交流。鼓励共同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共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共同搭建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平台,合作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加强消费帮扶,推进革命老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开展劳务合作,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水平。以数字经济为引领,鼓励城市间在5G、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加强合作。支持开展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合作共建特色学科和创新平台。鼓励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支持开展重点医院对口合作。
四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合作开发碳汇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五是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等平台载体。引导支持东部城市社会资本到革命老区投资兴业,积极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的指导,支持结对城市共同编制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将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纳入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区域重大战略衔接,加快启动重点领域合作,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合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