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发展基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省今后五年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和过程
(一)编制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海洋强省建设的有关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全省域海洋意识、沿海意识、开放意识,全面提升我省海洋经济实力、海洋创新能力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编制过程。《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开展专题研究。袁家军书记、郑栅洁省长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此,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在2020年6月份启动《规划》前期研究,组成课题组,开展了高水平打造浙江海洋强省专题研究。二是推进规划编制。2020年12月,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建了浙江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专班,在前期课题研究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形成《规划》初稿。三是专班协同修改。2021年1月11日,召开专班工作推进会,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讨论稿),1月18日,郑栅洁省长主持召开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专班第一次例会,听取《规划》(讨论稿)编制情况的汇报。四是书面征求意见。先后两次书面征求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意见,并完成了专家论证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规划分为3大部分、11项具体内容。第一部分主要是发展基础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提出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构建全省全域陆海统筹发展新格局、强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世界级临港产业集群、打造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增强海洋经济对外开放能力、优化海洋经济内陆辐射能力、提升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水平和完善海洋经济“四个重大”支撑体系。第三部分主要是规划的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以下10个部分:
1.发展基础。总结分析“十三五”期间我省海洋经济、海洋产业、海洋科教、海洋基础设施、海洋港口、海洋开放、海洋生态等领域成效,科学研判提出当前我省海洋强省建设面临的机遇挑战。
2.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目标包括海洋经济实力稳居第一方阵、海洋创新能力跻身全国前列、海洋港口服务水平达到全球一流、双循环战略枢纽率先形成、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标杆,并提出了这5个方面的25个量化指标。
3.构建全省全域陆海统筹发展新格局。构建“一环、一城、四带、多联”的陆海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一环”引领,即以环杭州湾区域海洋科创平台载体为核心,强化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能力。“一城”驱动,即联动宁波舟山建设海洋中心城市,集聚海洋经济优势资源。“四带”支撑,即联动建设甬台温临港产业带、浙江省生态海岸带、金衢丽省内联动带、跨省域腹地拓展带,推进海洋经济内外拓展。“多联”融合,即推进山区与沿海高质量协同发展,推动海港、河港、陆港、空港、信息港高水平联动提升。
4.强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做强海洋科创平台主体,大力提升海洋科创平台能级,积极培育海洋科技型企业主体,强化海洋科技领域国际合作。二是增强海洋院所及学科研究能力,提升涉海院校办学水平,加快涉海类学科专业建设。三是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强化海洋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5.建设世界级临港产业集群。一是聚力形成两大万亿级海洋产业集群,即万亿级以绿色石化为支撑的油气全产业链集群、万亿级临港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群。二是培育形成三大千亿级海洋产业集群,即千亿级现代港航物流服务业集群、千亿级现代海洋渔业集群、千亿级滨海文旅休闲业集群。三是积极做强若干百亿级海洋产业集群,即百亿级海洋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百亿级海洋新材料产业集群、百亿级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百亿级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6.打造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一是完善世界一流港口设施,打造世界级全货种专业化泊位群,创建智慧绿色平安港口,持续提升宁波舟山港在国际货运体系中的枢纽地位。二是着力打造宁波东部新城和舟山新城两大航运服务高地,打造一批航运服务新载体。三是创建多式联运示范港,加快海港、河港、空港、陆港、信息港联动发展。
7.增强海洋经济对外开放能力。共构“一带一路”国际贸易物流圈,共筑长江经济带江海联运服务网,共推长三角一体化港航协同发展,深度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际海洋经贸合作。
8.优化海洋经济内陆辐射能力。一是增强金衢丽省内联动能力,强化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辐射支撑,强化对金义浙中城市群、衢州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丽水浙西南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二是强化跨省域腹地拓展功能,畅通建设内陆地区新出海口和经贸合作通道。
9.提升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水平。一是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增强海洋空间资源保护修复,加快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二是完善健全陆海污染防治体系,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强化陆源污染入海防控。三是增强海岸带防灾减灾整体智治能力,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
10.完善海洋经济“四个重大”支撑体系。深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山海协作升级版建设等重大改革,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涉海科创高地等重大平台,创新一批海洋经济重大政策,谋划建设一批海洋经济引领性重大项目,形成一批走在前列的海洋强省建设亮点。
三、《规划》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挥省推进“四大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作用,健全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衔接。
(二)落实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发挥好省推进“四大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服务指导,各市、县(市、区)积极发挥主体作用。
(三)加强督查评估。加强对《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的督促检查,及时开展年度实施监测、中期评估,动态调整等工作。
(四)合力营造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海洋经济发展,切实形成海洋经济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