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海关所属平潭海关围绕确保口岸通关顺畅、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助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开放开发高地建设、建立精准帮扶机制等方面出台了十五条措施,支持平潭进出口企业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十五条措施主要内容
1.做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通关保障工作
2.加快企业货物通关
3.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
4.助力企业抢抓RCEP机遇
5.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6.助力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一号商场”提质升级
7.服务外贸新增长点
8.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开放开发
9.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
10.落实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
11.优化企业协调员机制
12.积极推进完善“问题清零”机制
13.完善通关业务运行监测机制
14.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
15.强化属地纳税服务
做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通关保障工作
靠前服务,了解企业诉求,切实做好“白名单”企业进出口环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支持企业复工达产和平潭新兴战略产业发展。
密切与兄弟海关的联系,加快港口集疏运环节物流监控,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
加快企业货物通关
鼓励企业采用报关单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捷通关模式,推广应用“两段准入”监管模式,开辟“预约加班快通道”,实行7×24小时预约加班服务制,为高资信企业、参展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快速办理审核、验放等手续。
优化转关流程,升级卡口自动解锁设备,开通转关单自动核销,实现转关货物到港即放。
优化进口冷链食品农产品“周进周出”机制,整合查检力量,建立“一线+后备+梯队”查检队伍,保障货物即到即采即查。
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
疫情期间推广“免到场”“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陪同查验”等查验方式。
实施船供物料监管线上审批、视频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推行企业办理船供物流监管手续“最多跑一次”模式。
制定空箱监管操作指引,优化空箱监管流程,加快空箱周转效率。
助力企业抢抓RCEP机遇
梳理出口RCEP成员方重点企业和商品清单,精准开展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点对点指导,积极推广经核准出口商制度,落实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等改革措施。
搭建关企协同机制,收集、预警、应对出口货物在RCEP成员方享惠受阻情况,顺畅企业出口享惠。
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促进跨境电商“1210”进口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广优化“零跑腿”便捷缴税模式。
支持跨境电商“1210”转“一般贸易”进口,实现多元化发展。大力运用科技手段嵌入海关监管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双引擎驱动,持续推行跨境电商监管便利化措施。
组织政策宣讲,提高归类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归类认定,指导企业做大商品类,打造跨境电商对台出口的物流聚集地。
助力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一号商场”提质升级
跟进商场布局,做好服务指引。提前介入一号商场规划设计阶段,进行前期指导,详细介绍海关监管区域管理政策,解答企业对海关监管流程等方面的疑问;主动全程指导,做好跟踪推进。
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海关监管规定开展商场各项建设,打造一系列便利措施和监管方案,切实保障临时卡口设置、海关监管系统上线、视频监控安装等顺利进行;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成立支持商场建设工作专班。
建立诉求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服务举措。
服务外贸新增长点
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实施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征税“自报自缴”,延长集中内销办理时限,暂免内销征税缓税利息。
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开放开发
支持综合实验区重大项目争取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及制度创新措施。
发挥岚台物流通道优势,打造行邮物品海空联运集聚区,促进闽台海运业务发展。
加快进出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中心建设,做好进境检疫监管与服务工作,促进发展相关产业。
支持金井国际邮轮码头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早日通过口岸验收。支持开展保税加工帐册互转模式,打造多元化保税加工销售新模式。
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长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情况下予以当场办结。
落实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
指导企业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领关税配额,落实自动核查核销和无纸化通关。
优化企业协调员机制
扩大服务对象,将企业协调员工作对象从高级认证企业扩大至除失信企业外所有的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扩大协调员队伍,通过福州海关12360及时对外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协调服务;
建立企业帮扶机制,开设帮扶热线,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积极推进完善“问题清零”机制
统筹做好地方政府需求、海关业务改革、企业意见三个方面问题的收集、协调解决和反馈工作,采取建账销号等措施,解决通关异常情况,化解业务堵点痛点难点。
完善通关业务运行监测机制
加强货物到港14天未申报情况摸排和已申报未放行报关单监控,强化重点商品通关监控工作,及时协调处置业务问题。
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
加强重点商品的进出口监测分析,积极开展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进出口分析,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数据支持。
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关数据共享机制,推广海关统计在线查询系统应用,更好地服务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
强化属地纳税服务
主动靠前服务重点属地税源企业,加强对规范申报、纳税遵从的指导力度,密切监测疫情带来的冲击及影响,注重收集属地企业在税收方面遇到的难点问题并针对性予以帮扶解决,努力吸引属地企业税源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