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任务,近日,市政务服务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一刻钟政务服务圈”,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三个统一”夯实工作基础
统一服务场所。明确依托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提供代办政务服务工作,协助群众就近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并对未设置站点、拟新设站点和已拆迁但保留行政区划的社区(村)如何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统一事项标准。聚焦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领域,各区统一对街道(乡镇)级和社区(村)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明确事项办理各个环节要求,针对社区(村)代办事项特点,明确受理类、代收代办类、咨询预审类事项,并对外公示。统一集中进驻。街道(乡镇)级和社区(村)级事项均应“一门”集中进驻本级中心和服务站,其中街道(乡镇)级进驻事项应全部实现委托受理,为在社区(村)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打下基础。
“四种模式”提供就近服务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各社区(村)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就近办理的政务服务。“一窗”式服务。实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借助区级综合窗口受理平台,并重点配备高拍仪等设备,为群众提供“一窗”集成式服务。自助智能服务。通过自助智能终端等设备,配备导办人员,引导群众通过远程视频交互服务等方式,实现与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联动,让群众办事少跑腿。移动掌上服务。借助轻量级办事APP或小程序,指导或协助群众提供便捷的移动端政务服务。代收代办服务。尤其对于远郊山区,依托现有人员力量,为群众提供线下代收代办等便民服务。
“两项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人员管理。各街道(乡镇)要选拔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社区(村)通过安排1—2名“全能社工”值守或明确村级政务服务专员方式,提供咨询、协助办理业务等综合服务服务。街道(乡镇)还要加强对社区(村)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力度,并建立工作人员奖惩机制。落实基本制度。进一步明确实行亮明身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等基本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并对群众政务服务诉求“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同时采取提级响应、上门宣讲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