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相关决策部署,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断拓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就业的政策效应,助力企业爬坡过坎,推动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通过稳市场主体,达到稳就业目的。今年以来,云南省已经完成首轮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超过4.62亿元的稳岗返还资金直达企业,惠及企业3.62万户、职工105.3万人。
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要求,受益范围能扩则扩,返还标准能高就高。受益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服务机构,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6类市场主体;对参保大型企业由返还标准30%提高到最高返还标准50%执行;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60%提高到最高返还标准90%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按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
返还政策门槛能降则降。将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30人以下的企业进一步放宽到不高于参保职工人数的20%。返还审核发放能简则简。经办上全面实施“免申即享”,主动升级经办服务,积极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企业由“跑腿申请”到“网上申请”,到“无需申请”。做到稳岗返还资金没有中间环节,直达企业。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通过与税务联动,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企业承担了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一种激励,从2015年开始实施,多次调整优化。政策实施7年多来,云南省总共发放了40.69亿元稳岗资金,对冲企业用工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