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公布实施。《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贵州省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大化石能源利用替代进程,积极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预计到2025年,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规划》提出,到2025年,贵州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4265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108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以上,折合替代化石能源232.2万吨标煤;生物天然气产能达到2亿立方米。
《规划》提出,到2030年,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持续增长,新增的清洁电力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要组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争取达到25%左右;基本形成涵盖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体系,新能源开发成本持续下降,核心技术不断突破。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新能源科技水平赶上全国先进水平;现代新能源市场体制更加成熟完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初步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强调实施九大重点任务,即积极拓展光伏发电多元化产业布局,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加快发展地热能产业,推进核能开发进度,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直接利用,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