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讯(记者 杨晓辉 通讯员 周莹)记者近日从厦门自贸委获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九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厦门海事局申报的《海事服务自贸区创新举措——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九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将在福建省全省推广实施。
2020年以来,在福建海事局和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的支持下,厦门海事局联合厦门港口管理局和中国船级社厦门分社,在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发建设“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让三部门之间业务信息“线上跑”代替“线下跑”,并促使各单位改变原先按序受理、按序审批的模式,可同时预受理、同步预审查,打造“一次申请、多证同办、信息共享、内部并联、外部协同”的集成式审批模式,大幅提升效率。据了解,整个流程平均办结时限比以往缩短50%,平均每艘次业务为船东节省经营成本约160万元,上线以来已为79艘次船舶完成业务办理,协同办证机制的覆盖率达90%。
2021年10月,该项创新举措成功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8批创新举措,被确认为全国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