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召开的数字产业集群专题研讨会暨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表示,个体工商户和数字经济、实体经济的关联非常密切,在数实融合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将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值得特别关注。
在8月29日国务院召开的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放管服”改革重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
高培勇表示,“市场主体”在近几年的政策文件中时常出现,成为高频词汇。与此前相比,“企业”一词几乎都被“市场主体”替代。
“市场主体”究竟是什么?和“企业”之间是何关系?高培勇分析,根据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具体包括六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他表示,这意味着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还有个体工商户等。
高培勇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市场经济主体的统计数字也说明了个体工商户的重要性。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1亿户,较去年底增长4.4%,比10年前增加近2倍。其中企业5038.9万户,增长4.1%;个体工商户10794.1万户,增长4.6%。1~6月份,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454万户,同比增长4.3%。其中,新设企业425.9万户,下降3.6%;新设个体工商户1021.4万户,增长8%。
“通过这样的统计可以计算出来,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高培勇表示,市场主体是经济观察的对象和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依据,有必要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作用和影响。
高培勇进一步分析,宏观经济分析的视野需要持续拓宽。我国以往更加重视大中型企业,近年来关注小微企业,如今有必要将视野进一步延伸至个体工商户。“经济分析面要拓展到所有的经济创造单元,拓展到所有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主动脉和毛细血管,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等。”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宏观政策要在扩大需求上积极作为。
高培勇表示,在有效需求不足的特殊背景下,需要注意个体工商户与其他市场主体存在着的明显不同,即本身承担双重角色,既是生产者经营者,又是消费者。因此,个体工商户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相对特殊,值得深入分析。
“从统筹市场主体的发展安全入手,才能下好经济安全的先手棋。”高培勇强调,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是经济安全的根本,稳定市场主体就是稳住经济大盘,特别是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第一“稳”就是稳就业,第一“保”是保居民就业,就业稳了,居民收入和民生才有保证,稳增长才有支持。从这个角度看,量大面广的1.1亿个体工商户更需要受到关注。
高培勇强调,研究数实融合必须把个体工商户的重要作用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