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国际湿地城市”湖北武汉设主会场举行,这是我国首次承办《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大会发布了“武汉宣言”,展示共同守护“地球之肾”的全球意愿,向世界宣示了中国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3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在很多方面做出积极探索。专家表示,中国湿地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的背后,是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式生态“密码”,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与经验。
中国作出重要贡献
今年是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湿地公约》全称《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又称《拉姆萨尔公约》,缔结于1971年,是全球第一个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现有172个缔约方,秘书处设在瑞士。本次缔约方大会在湖北武汉设线上线下主会场、在公约秘书处所在地瑞士日内瓦设线上线下分会场。大会围绕“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审议公约发展战略性议题,发布《武汉宣言》、公约战略框架等大会成果,助力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武汉宣言》提出12项行动,呼吁各方以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促进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湿地公约》科技委员会主席、北京林业大学教授雷光春表示,这一宣言是面向未来的行动纲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湿地保护的经验,以及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在宣言里得到充分体现。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30年来,我国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中国以全球4%的湿地,满足了世界1/5人口对湿地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多种需求,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陆续实施了三个五年期实施规划,中央政府累计投入198亿元,实施了4100多个项目,带动地方共同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长江是全球最大的湿地系统之一,也是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湿地保护网络”的先进模式为中国首创,被外国专家誉为“中国智慧”。作为中国湿地保护网络的“开路先锋”,长江湿地保护网络于2007年11月成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目前,从长江源头到入海口,长江湿地保护网络保护的湿地数量已增至300多个,较成立之初增加了14倍;网络成员保护面积增至2600万公顷,扩大了25倍。这一创新性湿地保护模式又催生了黄河湿地保护网络、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及黑龙江湿地保护网络。
2021年3月,《长江保护法》施行,长江保护进入新阶段。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为了进一步让母亲河休养生息,自2020年至今,长江流域退出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名,退捕渔民就地转产就业。
中国现有64处国际重要湿地、29处国家重要湿地、1021处省级重要湿地。目前,全球共有国际湿地城市43个。其中,中国拥有13个,数量居世界第一。《湿地公约》秘书长穆松达·蒙巴说:“30年的时间并不短,我们目睹了中国在湿地保护方面的领导力。”从湿地之美中读懂中国生态“密码”,必能为世界各国提供学习借鉴的中国样板。“‘武汉宣言’是各方共同意愿和行动的汇聚,是向各国发出的号召。体现了中方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以及对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引领。”国家林草局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春峰说。
小湿地释放大能量
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颁证仪式近日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日内瓦分会场举办。《湿地公约》秘书处为这批来自13个国家的25个新晋“国际湿地城市”颁发认证证书,其中包括安徽合肥、山东济宁、重庆梁平、江西南昌、辽宁盘锦、湖北武汉和江苏盐城7个中国城市。我国西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重庆市梁平区,采取“小微湿地+有机产业、民宿康养、生态旅游”模式,建成400余个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小微湿地。
小微湿地受重视与中国密切相关。2018年,中国起草的《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决议草案》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顺利通过。这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后,首次向《湿地公约》提交决议草案并顺利通过。小微湿地独特的生态功能,得到国际社会更为广泛的关注和认同。
《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东道国活动——小微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论坛,近日在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中外专家围绕小微湿地分享典型案例、发表真知灼见。
梁平区三面环山,一面是平坝,没有大江大河和大型湖泊的梁平,靠什么跻身“国际湿地城市”?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副院长张明祥教授认为,梁平靠的是三张生态牌:全域湿地、“城市湿地连绵体”和“小微湿地+”。
其中,“小微湿地+”是梁平因地制宜,在全国率先探索推广的“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模式。截至目前,当地已建成400个各具特色的小微湿地。它们与生态保育、环境整治、乡村民宿等多种功能相结合,拉动了旅游热,带动了农民增收,农民因此格外珍惜和保护身边的这些“小微湿地”。“保护一定要与利用有机结合,才能激发人们保护小微湿地的积极性。”张明祥说。
国家湿地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吕宪国对东北小微湿地形成原因及驱动机制进行了探讨分析,评价了松嫩平原小微湿地在维持区域水分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方面的生态功能,并建议合理优化配置小微湿地,保障农林牧渔产业可持续及区域生态安全。
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期间,我国宣布将在广东深圳建立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引发广泛关注。
过去几十年,全球红树林破坏严重。根据全球红树林联盟发布的《全球红树林状况》,在2016年以前的20年间,红树林的净损失约为4.3%,2000年以来,损失的红树林有超过60%归因于人类活动的影响。
作为湿地大国和《湿地公约》缔约方,中国不断加大红树林保护力度,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创建了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国家创新联盟,成立了红树林监测评估中心,红树林保护修复取得积极进展,初步扭转了红树林面积减少的趋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鲍达明表示,目前,55%以上的红树林纳入自然保护地,红树林面积已由本世纪初的2.2万公顷恢复到2.7万公顷。“在全球包括红树林在内的湿地面积都面临退化或减少的趋势下,中国红树林的面积不降反升,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
深圳红树林资源丰富,保护修复成效明显,红树林科学研究多次获奖,国际合作经验丰富。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有利于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促进红树林国际合作交流、推动全球红树林保护修复。
我国湿地保护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今年6月,《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着力破解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和问题,为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更好地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根据规划,中国将陆续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0%,把约1100万公顷湿地纳入国家公园体系,重点建设三江源、青海湖、若尔盖、黄河口、辽河口、松嫩鹤乡等湿地类型国家公园,实施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重大工程。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在湿地保护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担当,体现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国家湿地公园为平台,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机制,坚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湿地保护,推动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