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深入关区各大企业集团开展摸底调研。
厦门海关率先全国提出探索“以企业集团供应链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厦门海关深入关区各大企业集团开展加工贸易调研。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的同时,加速推进营商环境再提升。
近年来,加工贸易企业呈现更加多元发展态势,集团化运作模式和新兴业态的不断涌现,对加工贸易监管体系提出新的挑战。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亟须一套全新的保税监管模式,以适应产业升级的新变化、促进加工贸易的新发展。
厦门海关聚焦加工贸易企业集团资源共享不便、运营效率不高、周转资金压力大等困难,全国首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有效破解制约企业集团化发展的痛点。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探索制度创新
自2017年来,厦门海关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高地作用,坚持改革创新系统集成,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厦门海关结合关区行业产业特点和海关监管实际,在全国率先提出探索“以企业集团供应链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思路,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的同时,加速推进营商环境再提升。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任务,面临着主管海关如何有效开展正面监管,多个隶属海关之间如何跨关区协调配合,以及企业集团税务核销、外汇管理等可能存在的改革盲点等问题。这些细节的成效,直接决定着参与试点企业的获得感,决定了改革试点的成败。
据了解,该监管模式突破了以单一合同或企业为单元的传统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内的多家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实施监管,成员企业间保税货物可自主存放、保税料件可自由流转、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免于提供担保等,有效促进生产要素在集团内的自由流动,有效破解高端制造业发展瓶颈,助力企业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满足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需求方面的重大创新。
解决企业集团发展瓶颈 成效显著向全国推广
据厦门海关介绍,通过“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该关成功解决了企业集团的四项发展瓶颈:一是解决了集团内企业之间无法实现保税货物资源自由共享的问题;二是解决了企业之间货物流转成本高的问题;三是解决了企业资金占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四是通过海关有效监管与企业自管相结合,大大减少了业务差错率。
目前该监管模式已在宸鸿科技集团、冠捷、戴尔、宇德等我市4家重点企业集团的16家企业内进行推广,让企业集团内保税生产要素资源共享、自由流转,允许保税料件自由调拨、保税货物自主存放,免除外发加工业务风险类保证金,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据了解,该模式为试点企业节省保函额度2.1亿元,节省保函费用、物流、仓储费用等上百万元,企业集团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改革成效初显。
如今,试点变成示范。这一由厦门海关首创的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得到国务院和海关总署认可,并于2021年7月写入国务院文件《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国办发〔2021〕25号),成为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2021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广。同年12月,“企业集团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改革试点”入围厦门经济特区40周年全面深化改革百项优秀案例。这一创新监管模式也成为从福建走向全国的又一成功改革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