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不到一个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就要迎来正式生效一年的日子。作为中国对外签署的经济体量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生效实施至今不断释放开放红利,凸显对区域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成为中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建立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体系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区域自由贸易蓬勃发展,成为驱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引擎。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阴霾下的国际市场仍存在诸多挑战,全球市场对于新动力的需求也愈加紧迫,高水平自由贸易区成为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重要平台。
过去10年,中国主动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趋势,积极与有意愿的国家和地区共同建设互利共赢的自由贸易区。10年里,中国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中国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的17%提升至2021年的35%,不仅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也为各国人民带来了切实的社会和经济福祉。第五届进博会期间,商务部研究院发布《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20周年暨RCEP实施进展报告》指出,自由贸易区拉近了中国与自由贸易伙伴间的经贸关系,促进了要素流动和中间品贸易往来,进一步巩固了彼此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关系。
如今,中国陆续同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覆盖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欧洲、非洲,逐步构建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布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开放水平显著提升,经贸规则覆盖领域更加广泛,承诺水平不断深化,为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这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我国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我国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在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领域开放水平越来越高,规则领域进一步延伸至包括环境在内的多方面“边境后”措施。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围、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应当看到,我国仍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深度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更好发挥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改革、发展、创新的强大牵引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我国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更好惠及各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