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商务部近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指出,“一直以来,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在高质量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稳外贸稳外资新思路,努力培育增长新动能,为全国外贸外资平稳发展作出贡献。”
束珏婷介绍,今年一季度,自贸试验区外贸外资实现较快增长。2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1.8万亿元,同比增长6.6%,高出全国1.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7949亿元,增长8.5%,进口10363亿元,增长5.2%。实际使用外资719亿元,同比增长22.1%,高出全国17.2个百分点。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和实际使用外资占21个省(区、市)的比重分别为19.4%和18.1%。
具体来看,自贸试验区主要从以下四方面促进外贸外资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创新赋能发展。自贸试验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各项措施叠加效应日益显现。例如,广东自贸试验区实施RCEP原产地签证无纸化申报,快件、易腐品出口6小时内放行。浙江自贸试验区推动保税和非保税油气产品“同罐共储”、出口监管仓“一仓多能”等制度创新。
二是聚焦重点产业促进发展。自贸试验区精准施策推动发展优势产业,有力促进外向型产业发展。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入实施“全球营运商计划”,支持总部企业叠加新型贸易、资金管理等复合型功能。江苏自贸试验区累计部署实施90余项重点研发项目、49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超过350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集聚。
三是提供精准服务保障发展。多地自贸试验区建立了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服务台账等,加强生产经营服务保障。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人才跨境便利化举措,出台首批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辽宁自贸试验区出台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22条措施。北京自贸试验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为小型外贸企业保驾护航。